在信用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信用社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什么)

2023-04-14 07:41 行业 1阅读 投稿By:高龙远

1.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免责;

2.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3.未经担保人同意变更了主合同;

4.未经担保人同意转让债务;

5.担保合同不生效。

以上五种情况,担保人不需要担责,贷款逾期后,担保人不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


当然,没有出现以上五种情况,担保人就必须履行担保的职责,当贷款逾期后,担保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还款责任。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5种情形有: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超过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2、主合同权人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債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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