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关于"借钱给别人用房子做抵押后他的房子还可以再银行贷款吗?"的解释
更正一下吧,第二次办按揭给银行肯定不可能,抵押给第一家银行的时候,在房管局里就做了抵押登记了,没撤销前没有哪家银行能给你做第二次按揭。
但是其他形式的抵押就不确定了,看银行的风险偏好吧,这只是理论上的可能。这种产权的抵押换取大量的贷款都是有他项权登记的,来保证抵押物不会被转移。一般登记过一次之后就很难再办第二次了,第一家抵押的银行能给你放贷就已经不错了,为什么要同意你把产权再次抵押给第三方?
除非中间有一次抵押的银行能心大到不用办他项权。没有办他项权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你的房子没抵押,你随时可以交易,银行找你要钱时你可以告诉他房子已经卖了,钱已经花了,现在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所以没有他项权的抵押本质都是高利贷,别人不需要考虑用你的抵押物来担保,而是用你的命来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