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养老金上调细则深圳80岁以上每月增加100元

2020-06-04 17:02 观察 1阅读 投稿By:张夕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含新区,以下简称区)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市外户籍居民将户籍迁入深圳的,不纳入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二、基金筹集

(一)参加本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实行按自然年度一次性缴纳,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当年1月以后首次参保的,可在参保当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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