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购房新政策受疫情影响的可顺延交付时间
4月28日,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获悉,因疫情导致商品房延期交付引发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市教育局、人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商品房交付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武汉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购房者最关心的几件事终于落了地。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回答了购房人的问题,也为部分进入司法途径的案件表明了态度。
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顺延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
意见中指出,买卖双方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定交付时间在2020年1月24日及以后的商品房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交付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付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