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第三次续发行工作通知

2020-06-15 17:01 观察 1阅读 投稿By:陈原

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三次续发行2020年记账式附息(四期)国债(30年期)。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行条件

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从2020年3月16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39%;按半年付息,每年3月16日、9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50年3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一)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45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2020年6月19日招标;招标结束至6月22日进行分销;6月24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三)竞争性招标时间。2020年6月19日上午10:35至11:35。

(四)发行手续费。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

(一)招标方式。采用单一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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