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台州养老金上调新消息台州出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2020-04-16 10:01 观察 1阅读 投稿By:马俊明

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台州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有了六个方面的变化。

据了解,目前台州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40万人左右。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处处长江黎明,请他针对新政的六大变化进行了简要的政策解读——

变化1: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均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解读: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的年龄放宽到55周岁。

变化2: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本市户籍已参保人员(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可在最后参保单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政策解读: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己参保人员,以灵活就业身份续保不受户籍限制。

变化3: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同一个参保周期,连续6个月或累计12个月未缴费的,视作中断参保。中断后需继续参保的,重新申请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政策解读:对连续6个月或累计12个月未缴费的参保人员,系统自动作中断参保处理,中断后想继续参保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续保缴费手续。

变化4: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在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以选择比例的方式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选择后,今后年份的缴费基数都按照这个比例自行确定。每年可以申请调整比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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