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其实是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部门、国有私人企业等机构,为在职人员每月所缴纳的长期住房储备金。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分两部分,由职工自己和单位共同缴纳,其中职工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再将单位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一同存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上。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休、退休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符合条件的退休职工,可以通过登录“手机公积金”APP便捷办理,也可以直接通过柜台方式办理。柜台方式办理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及本人银行卡,到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理即可。
另外,针对近期职工咨询比较多的问题,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做了便民回复。
咨询:个人征信报告有逾期记录,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影响?
答复: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24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存在个人贷款、贷记卡、准贷记卡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逾期记录的或按照《河北省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认定失信行为并在惩戒期间内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个人信用报告》中明显存在失信行为的,可视情况减少贷款额度或不予贷款。
咨询:延长贷款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复:在贷款期间内由于借款人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等情况,需要延长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延长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应不超过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长后的贷款期限应不超过抵押物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并将登记的抵押期限相应延长;贷款余额执行延期后档次的贷款利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