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要来了(附要点内容)
创业板注册制要来了(附要点内容)亏损企业也可上市 看六大要点
备受市场期待的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方案27日“出炉”,中国资本市场深刻变革的征程再次迎来关键节点。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为贯彻落实《总体方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当日就《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草案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搭建起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整体制度框架。
先来看看最受关注的几大重点:
1、取消了目前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
2、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对交易类退市不再设置退市整理期;未及时披露定期报告或改正财务会计报告的退市触发期限统一调整为四个月;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停牌时点由“知悉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后移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司法裁判生效”,给予投资者更充分的交易机会。
3、增加新股不设涨跌幅天数,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优化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放宽创业板股票涨跌幅至20%。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放宽为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