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拍“放大招”:地价房价联动下调!

2021-08-30 11:37 观察 1阅读 投稿By:金原远
   8月29日,深圳重新发布了2021年第二批住宅用地集中出让公告,涉及的出让地块数量不变,但做出了调整优化,下调了住房销售限价,通过价格引导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

  合理限定土地溢价,下调住房销售限价

  据了解,此次土拍调整了竞买人资质条件和准入要求,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竞买企业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函;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参与用地竞买最多可竞得3宗用地。

  同时,还优化了土地竞价方式,合理限定土地溢价,而且更加注重“租赁”。据了解,在保持挂牌起始价不变的基础上,地块溢价率上限统一由45%调整为15%,达到溢价率上限后,南山、龙华2宗自持租赁住房用地直接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余用地采用“竞自持租赁住房+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其中一些地块的竞买规则还显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不得作为时租房、日租房、旅馆等进行经营。

  另外,还强化“房地联动”,下调住房销售限价。本批次用地普通商品住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3%~9.2%不等,安居型商品房销售限价在原限价基础上下调2.8%~9.1%不等。如前海桂湾地块,建成的普通商品房毛坯均价从每平方米9.9万元调整到9.2万元,降价7000元。

  此外,此次土拍严格落实购地资金审查机制,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建立“先承诺后审查”的工作机制,竞买申请人需承诺购地资金来源不属于股东违规提供的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不属于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属于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属于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属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深圳市金融监管局组织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开展竞得人购地资金审查工作。与此同时,审查发现竞买(得)人不符合竞买准入条件或不践诺的,将采取取消其竞买(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1年内禁止该企业参加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并向社会公开等相关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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