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融资并购评审验收考察点完善选择相关要求另行制定

2020-11-21 02:58 国内 1阅读 投稿By:高熙一

近日,国家证券交易所公司修订了《上市公司优先股发行审查要点》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查要点》,制定了《上市公司直接发行申请文件验收要点》、《上市公司直接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验收要点“,以及昨日发行的《接受和检查200多名股东股票发行后累积申请文件的要点。

全国股转公司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融资并购审查的效率和透明度,明确接受检查要求,促进市场运作。 相关考核验收检查点适用于基层,创新层上市公司,选择层相关要求将另行制定。

本次修订<挂牌公司优先股发行审查要点>主要完善两个方面:一是符合优先股发行流程的变化,原发行备案阶段要求提交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等文件至发行审查阶段和登记挂牌阶段;二是符合监管要求修改完善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私募基金备案核查审查要点。

同时,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查要点>新增200余人发布股权重组申请发布自律意见阶段和股权登记阶段的审查要点,重点检查决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和重组的实施情况。

此外,为便于市场主体提交融资并购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制定并发布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和200余人股票重组申请文件验收要点。

其中“上市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受理检查要点”共38个,用于普通发行和授权签发,自签发和终止签发设置三种不同类型的验收检验点。 针对优先股发行的特点,对提交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申请,优先股转让服务协议等事项设置专项检查点。 对200多家人力开发单位进行重组,共有24个验收要点,主要明确申请文件中相关主体签字或盖章等形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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