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务登记系统发行与上市审查

2020-11-28 02:33 国内 1阅读 投稿By:何悦一

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适用指引>第号。 1——申请文件及准备”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适用指引第号。 2——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两项规定,标志着上海证券交易所完善公司债券登记制度和发行审计规则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新《证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登记制度的实施。 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定,证券交易所负责接受和审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要求证券交易所明确审计标准、审计程序、材料提交和操作程序。 登记制度实施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通知,问答等方式及时向市场明确登记制度实施过渡期内的衔接安排,并启动部分业务规则,通知,指引和监管问答的修订,完善,整合和简化,完善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审计规则制度。

据介绍,<申请文件和编制指引>主要明确了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编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和中介核查要求,一般遵循原申请文件和编制预审指引的内容,并根据<证券法>修订内容,登记制度要求和相关监管做法进行修订,完善和细化。 本指引主要规范对国家战略有特殊条款或服务的特定债券品种的实施安排,包括短期公司债券,可再生债券,绿色债券,扶贫债券,双创债券,纾困债券等6个特定债券品种监管标准,信息披露和核查要求,将根据市场动态定期修订,或与其他特定债券品种相关的新要求。

登记制度实施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理念,坚持推动发展发展和风险防范并重,进一步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计理念,围绕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完善制度规章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公司债券融资审计优化升级。 截止目前,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584份及上市申请,已注册有效384份,公司债券发行审核登记工作规范,运行高效。 目前,上交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计已实现全过程电子化,根据企业风险特点实施分类审计理念,不断提高审计查询质量。

同时,自实行登记制度以来,上海证券交易所积极探索公司债券的品种创新,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引入短期公司债券,以满足优质企业流动性管理和投资者多元化配置的需要;支持企业发行公司债券,预防和控制疫情,帮助企业恢复生产;扩大债务减免资金的使用范围,将救助对象从上市公司扩大到非上市公司,缓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和流动性困难;此外,还支持开发具体品种的公司债券,以服务于国家战略,如绿色公司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和扶贫公司债券。 据统计,今年以来,上交所市场发行了近7000亿元的特定品种公司债券,在贯彻“十三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支持防疫,恢复生产,创新驱动发展,实施脱贫攻坚计划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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