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白将启用为期两年的公司处置专项动作巩固退市刚性决不承诺“久拖不退”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闫庆民在中国金融学会2020年年会暨11月28日中国金融论坛年会上表示,近期,证监会将启动为期两年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公司控制监管要求。 全面自查,严格整改,达到整体治理水平。 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了继续经营“壳僵尸”的能力,增强了退市的刚性,绝不允许“长延不退“。
严庆民表示,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委员会关于“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以科创局和创业板试点登记制度改革为指导,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更加注重投资端和融资端的平衡,更加注重扩大机构投资者实力。
一方面,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新增上市公司340余家,其中新三板和改制创业板180余家;另一方面,更多的长期资金分配给A股,比去年年初增长69。
“从我国实际出发,促进公司治理形成有效制衡,在“三个突出”上下功夫。” 严庆民说,一是要突出监督规则。 强化治理规则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治理要求的过度原则性和抽象性,通过明确,明确,严格执行的规则,为上市公司改善治理提供指导和遵循。 二是突出分类提升。 对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来说,重点是“转制”,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提升企业内在价值。 对于民营上市公司,重点是“内控强”,针对部分公司股东行为不规范,股权关系不够清晰,强化公司治理底线要求。 三是突出治理练习。 近期,证监会将开展为期两年的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要求公司对照监管要求,全面自查,严格整改。
严庆民强调,要增强监管适应性,优化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环境。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企业自身承担主体责任。 同时,资本市场监管还应结合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加强适应性,不断完善股票发行、并购、退市等基本制度,更加市场化、法制化的环境,支持上市公司做得更好、更强。
一是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股票发行登记制度,切实做到“封闭入口“。 登记制度是一种比审批制度更市场化的股票发行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成熟市场普遍实行登记制度,但没有统一的模式。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通过把握尊重登记制度基本内涵,借鉴国际最佳做法,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阶段三个原则,在推进登记制度试点改革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目前,登记制度改革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一些制度还需要不断的磨合和优化。 在全面实施登记制度的过程中,要牢牢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提高登记制度的适应性。要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规则制度,在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同时,促进信息披露更加简洁,清晰,易懂,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要进一步推进信息的电子化和网上披露,既方便投资者阅读,又降低了企业披露成本。
二是完善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更好发挥主渠道作用。 从全球经验来看,并购是企业发展和升级的重要动力。 成熟海外市场并购监管聚焦“公平博弈规则”,支持市场主体全员博弈,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 ”“跟着为进一步提高我国并购制度的适应性,应以实施并购登记制度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丰富市场工具,加强事后监管。 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加强规模和协同效应,提高业务效率。
三是完善常态化摘牌机制,实现“退下”和“稳退“。 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可以“水不腐,户枢不蠹”;“只有进有出”会扭曲市场估值体系,导致逆向选择,劣币驱逐良币。 提高我行退市机制的适应性,要通过对一批,一批,退市一批,拓宽多元化退出渠道。 同时,对于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了继续经营“壳僵尸”的能力,增强了退市的刚性,绝不允许“长延不退“。 新证券法的实施,推动保险机构代表诉讼制度尽快通过典型案例实现市场清盘和保护投资者的双重目标。